下个月开始,又有多条食品和电商的新规实施,小编特意为大家罗列了下。
1、电商“大促”:不得限定退货条件赠品应提供三包服务
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再进行集中促销活动必须遵守《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否则可能会被查处。
《规定》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次《规定》对赠品也有了严格限制。《规定》要求,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
2、新《食品法》史上严:网购食品出问题第三方平台需负责
按照新的《食品法》,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在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后,消费者还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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